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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营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东营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东营红盾信息网,东营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东营红盾信息网是由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的政府门户网站;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东营、河口、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4个分局和广饶、垦利、利津3个县工商局,设置44个工商所,全市工商系统有干部职工827人。市工商局机关设置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管理科、合同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2022-04-25
  • 国家法官学院

    国家法官学院

    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位于北京,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机构,负责对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级人民法院的高级法官进行专业教育。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以来,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内蒙古、四川、山东、黑龙江、河南、甘肃、广东、广西、江苏等12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分院。

    2022-04-25
  • 法国大使馆

    法国大使馆

    法国大使馆,法国驻华大使馆为法国在中国官方办事机构。法国驻华大使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60号(北京第三使馆区,亮马桥路与天泽路交口)。电话:(+86 10) 85312000。

    2022-04-25
  • 敦化市人民政府

    敦化市人民政府

    敦化市人民政府,敦化市政务信息网是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公用的信息综合平台,是敦化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站致力于敦化市扩大对外宣传、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敦化市经济、提供便民服务。

    2022-04-25
  • 淮安手机党校

    淮安手机党校

    淮安手机党校:关于2015年度干部在线... 关于表彰“学践周恩来‘五...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淮安市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员... 关于开展“学践周恩来‘五...

    2022-04-25
  • 台州教育

    台州教育

    台州市教育网络建设是为了满足台州市教育系统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的教学以及管理的需要,实现网上信息共享并实现各个校园网与国际互连网络的互联。台州教育网的任务是向国内外发布台州市教育信息和提供各种网络服务。台州市是浙江省沿海中部新兴的组合式滨海城市,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颗明珠。全市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洋面积8万平方公里。辖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临海、温岭2个县级市,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市政府驻地椒江区。台州市风景秀丽,有多个省级旅游胜地,温岭石塘更是以新世纪第一缕曙光而闻名遐迩。台州历史悠久,五千年前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秦始皇时设立回浦乡,西汉始元二年(前85年)设立回浦县,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置临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称海州,次年改称台州,以境内有天台山而得名,台州之名自此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以行政公署建制。1994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市政府驻椒江区,为组合式滨海城市。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把台州市确定为浙江省城市化格局中的大城市和浙江省一级经济亚区中心。2000年,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发展大工业、开发大港口、构筑大交通、建设大城市”的战略目标,把台州定位于繁荣、文明、优美的现代化港口大城市。台州二次腾飞的目标是:2020年建成科工贸发达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十一五”期间,台州教育秉承“发展、提高、优质”的宗旨,进一步完善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竞争力,教育改革发展硕果累累,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2020年目标值。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和幼儿园2174所,在校生达1084798人,教职工69748人。全市教育工作者着力提升教育内涵和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与地方产业的有效对接,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增强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近年来在全市高考报考人数逐年递减的情况下,2010年高考上线率、第一批上线人数、第一批上线比例都创历史新高。台州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巨大成就,归结起来有四条基本经验: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党委、政府对教育高度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形成了良好氛围;二是坚持教育公平理念,实施以“中心校战略”和“初中发展联盟”为主要路径的均衡发展新模式,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三是坚持推动教育创新,实施灵活的办学机制,充分尊重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开拓创新的精神;四是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和教学以学生为本,帮助每一位学生树立向往美好生活的理想信念。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争取达到全省中上水平,部分县市区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水平考核评估标准。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三年幼儿教育儿童入园率达98%,义务教育完成率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3%以上;公办(助)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达80%,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达7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主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年。“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将按照“学前教育‘规范、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质量、特色’,职业教育‘技能、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创新’,特殊教育‘完善、延伸’,继续教育‘开放、多样’”理念,基本形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新模式,初步形成终身学习的教育新体系,基本形成普惠、均衡、协调、可持续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台州教育的规模、结构与人口的总量、结构变化相适应,与“四大战略”定位功能相匹配,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相衔接;教育活力和教育效益不断增强;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联系方式:台州市教育考试院电话: ·普通高考、高中学考选考、成人高考、中考:88501930·研究生考试:8850192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88582070·自学考试、普通高考“招飞”:88582069·全国计算机考试、高校计算机考试、全国英语考试、大学英语考试:88501928·普通话考试:88582087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人事处):88532705 职称评定(人事处):88582086基础教育(学籍等):88582022 职业教育:88582027监察投诉:88582016台州教育信息投稿:·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82000·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 ·邮编:318000网络及网站技术维护联系:·台州市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8582038 88582063·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

    2022-04-24
  •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教育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草拟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二)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合督导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四)承担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的责任;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文化补习、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指导协调县(区)、社会各方面有关教育工作。(五)审查和报批普通完全中学、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开设、更名、停办、撤并以及调整建制和编制。(六)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加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工作。(八)承担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的责任;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指导师资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九)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进行课程教材改革试验和教学试验;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十)负责普通大中专、成人大中专、自学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银川考区的报名考试;负责高中招生录取。(十一)主管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04-24
  • 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教育局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2. 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改制学校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工作。3.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及市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核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成本;提出高中段以下学校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本市的所有教育援助、教育贷款。4. 落实国家规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办学标准、教学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教材;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及其督导评估工作。5.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审核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合并和专业的设置、撤销、调整;审核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的设立、撤销、调整、合并、搬迁、更名,拟订教学基本文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6. 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办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的组织实施;依法履行中等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研究提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7. 指导教育系统学校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维护稳定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8.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拟订市属中等教育学校、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负责高中段学生学籍管理及招生备案、毕业证验印工作。9.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10. 负责协调本市的对外教育交流工作。11. 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发展高新技术及科研成果转化工作。12.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13. 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14.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对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和有关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评估。15. 负责教育工委系统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做好市直属县级学校校级干部管理、考核、考察、任免、调整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科级干部的备案及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工委系统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16. 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17. 承办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招贤路 电话:0318-2124089

    2022-04-24
  •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发〔2009〕53号)精神,设立锡盟教育局,为锡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由锡盟行政公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二)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审批权下放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向民族教育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结构,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五)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切实加强民族学校的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盟委、行署的决策,研究拟定全盟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实施中等、初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指导民办教育,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六)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七)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参与管理国内外对锡盟教育援助和管理教育贷款。(八)负责全盟教师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并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盟直属教育机构干部工作;参与拟订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九)组织管理全盟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全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化教学、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工作;管理全盟教育学会、教育社团工作;负责管理全盟教育助学工作,组织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盟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十)组织指导全盟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盟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十二)指导全盟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全盟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内部审计、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十三)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电话:0479-8261400 传真:0479-8261400 邮箱:xmjyjbgs@163.com

    2022-04-24
  •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盟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全盟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盟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盟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设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定和水资源论证。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主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五)负责全盟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渔政监察和渔政执法(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盟防汛抗旱工作,对盟内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七)指导水利设施及水域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盟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盟立项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九)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盟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十)负责对全盟渔业资源和水生野动物的保护管理,依法指导锡盟渔业生产;渔政监察和渔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盟渔业安全生产生产工作。(十一)依法负责全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十三)承办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电话:0479-8222912 传真:0479-8223323 邮箱:hasi_001@163.com

    2022-04-24
  • 苏州市水利局

    苏州市水利局

    (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水利、水务(以下均简称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市范围内的长江岸线、河流、湖泊的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负责编制城乡供水和排水、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城市防洪等专业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写工作,组织有关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重大建设项目中涉水事务的论证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苏州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水资源调度。参与城市建设竖向标高控制;编制全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四)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调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组织实施蓝藻打捞;组织编制全市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大)。(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征收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纠纷。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其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七)负责全市供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排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工程建设和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负责镇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市供水排水特许经营管理。(八)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和验收,组织实施用水审计及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九)指导全市水环境治理,组织实施苏州城区水环境治理。(十)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堤海塘、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市沿江、沿湖滩涂资源开发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苏州城区河道管理工作。(十一)组织编制、审核、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建设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十三)拟订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十四)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及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地址:苏州新区玉山路11号邮编:215011联系电话:0512—68250034

    2022-04-24
  • 南通教育

    南通教育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四)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管理社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六)协助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推进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七)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指导教育科研、教育信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和校外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和老干部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教师培训工作。  (十)统筹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考试、考核,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负责局直中学初中和市区高中学历和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测试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9楼 电话:0513-85215758 电子邮箱:ntsjyjxwb@163.com

    2022-04-24
  •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二)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促进、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指导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的教学改革;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四)负责全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师德教育;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八)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九)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党建、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稳定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十)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重点学科建设,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安全教育宣传,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地址: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向阳南路26号电话:0858-8202838 传真:0858-8202835

    2022-04-24
  •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教育局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负责市区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二)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市区义务教育事业布局统筹,规划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协调部、省属高校与地方的有关工作。(三)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市区学校基本建设;负责制订和实施市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和教育经费。(四)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考试考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负责全市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五)宏观管理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保、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承办、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七)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负责全市外籍教师聘请、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教育服务贸易和对口支援工作。(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建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相关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少先队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方式:电话:0510-68789000(政策咨询),0510-81821821(工作联系)

    2022-04-24
  • 准格尔之窗

    准格尔之窗

    准格尔之窗准格尔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处晋陕蒙三省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之称。全旗总面积7692平方公里,辖2个工业园区、10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159个嘎查村36个社区,常住人口37.61万人。全旗地貌以丘陵沟壑为主,有七山二沙一分田之称。境内矿产资源富集,探明煤炭储量544亿吨,远景储量1000亿吨以上,同时有丰富的高岭土、石灰石、铝矾土、白云岩、石英砂、煤层气等资源。文化旅游资源丰富,黄河大峡谷、油松王、阿贵庙原始次森林等自然和人文景观独具特色,蒙汉交融的民间艺术漫瀚调享誉旗内外。是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园林县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旗,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 近年来,我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实现提质增效,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十七届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38.2亿元、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亿元、增长1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2亿元...

    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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