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百度权重
移动权重
- 0预计流量
- 0PC预计
- 0移动预计
- 374人气
- 0入站
- 0出站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二)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制定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急的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
(三)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各案受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制度。
(六)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北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七)负责建立本区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并发挥其作用。
(八)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九)依法对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本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一)组织建立本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避孕节育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
(十四)负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六)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七)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工作。
(十八)负责部门预决算、资金管理、物价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十九)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工作。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60283500
传真:60283500
E-MAIL:dxwsjsxx@126.com
邮编:102600
以上都是来自于原网站,最后于2021-11-10 20:25:39进行更新!更新日期
- 机械